根據《省財政廳關于2017年省級協議定點政府采購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鄂財采發[2017]40號)規定,常用辦公用品、復印紙和辦公耗材屬于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項目。為此,由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牽頭,會同紀委監察處、財務處組成采購小組,通過詢價方式,從2017年度省級政府采購協議供應商名錄中,擇優選擇了相應的供應商?,F將供應商及相關管理辦法通知如下:
一、常用辦公用品、復印紙供應商
1、武漢市齊聚豐商貿有限公司
聯系人:湯留濤 13397176729
2、武漢聯盟勝商貿有限公司
聯系人:周學軍 13207179589
3、武漢君之行科技有限公司
聯系人:易佳 15327196577
二、常用辦公耗材供應商
1、武漢聯盟勝商貿有限公司
聯系人:周學軍 13207179589
2、武漢君之行科技有限公司
聯系人:易佳 15327196577
3、北京萊盛高新技術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
聯系人:鄧揚 15327317229
三、服務有效期
協議供應服務的有效期為一年。
四、采購
1.各單位采購辦公用品、復印紙和辦公耗材,應從上述協議供應商處采購。
2.各單位采購辦公用品、復印紙和辦公耗材,應嚴格遵守本次詢價采購的品目及價格,各單位做好審核和質量驗收工作。
3.供應商:在接到各單位的供貨通知后,4小時內將所需的辦公用品送達至指定地點。
4.學校將不定期對供應商進行考核,對于考核不合格的供應商,將終止合同,并如實反饋至政府采購監管部門。
5.供應商所供產品如有質量問題,需及時進行更換。
五、報銷
1.各單位在報銷前應準備好采購明細及確認單據,并做好價格審核工作。
2. 各單位在報銷時,須提供發票及供貨清單,供貨清單中應注明“品名編號”等相關內容。
3.財務處將嚴格審核各單位報銷單據,對不符合規定的項目一律不予報銷。
六、管理
1.監察處、財務處、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負責全校常用辦公用品、復印紙和常用辦公耗材采購管理工作,負責本通知相關規定的解釋及協調工作。
2.各單位應按本通知規定,加強本單位常用辦公用品、復印紙和常用辦公耗材采購管理工作。
3.本通知自公告之日起正式執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:《常用辦公用品、復印紙》、《辦公耗材》價格明細
財務處
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
2017年10月25日